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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食物定義 王育敏促速規範

中央商情網/ 2013.03.19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013年3月19日電)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今天表示,行政院衛生署應儘快研議垃圾食物定義,並研擬在垃圾食品包裝加註警語,減少民眾肥胖問題。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表示,她上會期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限制兒童少年頻道及兒少節目播放垃圾食物廣告頻率、業者不得以贈品行銷垃圾食物,但各界對垃圾食物定義遲無共識。

與會的台灣食品產業發展協會執行秘書黃慧敏表示,垃圾食物帽子太沉重,在食品業定義為「休閒食品」,就是無傷大雅偶爾吃,不是讓民眾攝取營養或吃到飽。影響民眾健康是因飲食不當,而非歸因於垃圾食物。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技正王慧英說,包裝或散裝產品的衛生安全、原料與添加物都有相關規定並落實稽查,但油脂、糖份不是稽查項目,且許多傳統小吃,如炸雞排、臭豆腐或碗糕等,都可能高油、高澱粉,關鍵應是加強民眾飲食觀念,適當調配多元食材達到均衡攝取。

王育敏表示,相關部會應詳細討論垃圾食品定義,待定義完成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邀各界代表,研議垃圾食物相關廣告製播標準。

至於食品包裝營養成份標示,她說,衛生署應研議對垃圾食物加註警語,讓消費者有正確認知;另針對攤販、小吃等散裝食品業者,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應研議訂定統一稽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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