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穎精密: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購入新北市板橋區國光段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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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北市板橋區國光段800-4、800-5、800-16、800-17、800-18地號等5筆土地2.事實發生日:102/3/19~102/3/19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084.257平方公尺,約327.99坪每坪新台幣562,000元,總價款新台幣184,33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永翊開發(股)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本公司前任董事。(2)自然人,與本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為維持開發基地之完整性,故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簡XX等6人,與永翊開發(股)公司及本公司無關係移轉價格51,496仟元,取得日期100.2.11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永翊開發(股)公司(約131.20坪,總價款73,732,000元整)第一期簽約款NT33,179,400元第二期款NT30,552,600元第三期尾款NT10,000,000元(2)自然人(約196.79坪,總價款110,598,000元整)第一期簽約款NT49,769,100元第二期款NT50,828,900元第三期尾款NT10,000,000元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參照估價報告及一般市場行情評估,經董事會決議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理德冠昱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190,235,244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蔡連春估價師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2)中市地估字第000034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法人,依一般市場行情給付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取得營建用地,興建大樓出售,增加營業收入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02年03月19日22.監察人承認日期:1.民國102年03月19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54,926,000元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76,096,000元26.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