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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防賄創舉 宜蘭參選先簽50萬本票

自由時報/ 2013.03.19 00:00
未涉賄選者 選後退還

〔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李欣芳、陳璟民、陳慧萍、曾德峰、黃文鍠、張菁雅、劉榮、侯承旭/綜合報導〕國民黨因賄選案繳交的政黨連坐罰款逾五千萬元,總統馬英九曾說「這是恥辱的記號」、卻一直未提對策;民進黨宜蘭縣黨部搶先對此祭出具體作為,規定黨員在黨內登記參選鄉鎮市長、代表及村里長與縣議員時,即需繳交五十萬元個人本票,若涉賄選者,本票就送法院強制執行,未涉賄選者,選後退還,盼遏阻黨籍候選人賄選。這是全國首見的提名辦法。

民進黨宜蘭縣黨部執委會日前討論二○一四「五合一選舉公職候選人提名作業辦法」,通過兩項全國創舉,上述參選人需繳交五十萬元個人本票為其一;其次,參選人登記時需切結「誓約書」,當選後應支持黨團決議的正副議長(正副主席)候選人,不切結者,黨部應拒絕登記(不予提名),切結後若違反則開除黨籍。

待民進黨中央核定後實施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昨晚低調表示,初步了解,縣黨部應是要展現民進黨追求清廉的決心,黨中央將進一步了解縣黨部的做法。

宜縣黨部主委黃適超說,要求繳交五十萬元本票係宣示反賄決心,依程序,該案還需送縣黨部評委會與黨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黨中央核定,明年底選舉提名作業即可實施。

有意轉換跑道參選宜蘭市長的縣議員江聰淵、想爭取議員提名的宜蘭市代林志鴻昨都表示贊成、接受這樣的做法。

五都民進黨市黨部:暫不跟進

針對宜蘭縣黨部此一做法,五都的民進黨市黨部均持保留態度,暫時不會跟進。台北市黨部主委莊瑞雄肯定此一做法用心良苦,但五十萬元的保證金,是否對當事人產生不當限制,恐怕有爭議。新北市黨部主委羅致政則明白表示不會跟進,他說,去年十月該黨部已修訂提名辦法,登記提名或徵召里長候選人需切結概括承受因違反選罷法之政黨連坐罰金。

台中市黨部主委曾朝榮認為該項做法不錯,但建議由中央黨部統一規範,才是可長可久之計。台南市黨部則說,是否跟進宜蘭縣黨部做法,將待週四執委會討論。

高雄市黨部表示,曾思考過該議題,也與專家研究過,但認為法律上不可行,暫時不會跟進。

賄選政黨連坐 藍68件罰逾5000萬

選罷法規定,政黨推薦候選人因賄選判刑確定,政黨須連坐罰款五十萬至五百萬元。

依中央選舉委員會統計至本月的資料,列管政黨連坐裁罰案件共八十二件,已裁罰七十九件,待審議三件,累計罰款六千零八十萬五千元,案件類型以涉及選罷法第九十九條「投票行賄罪」最多、有六十五件,涉及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二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居次、有十五件。

檢視各政黨違反的件數,以國民黨七十一件為最多,六十八件已被裁罰,總額達五千一百五十萬五千元;民進黨九件,被罰款七百四十萬元。親民黨一件,罰款一百四十萬元;大道慈悲濟世黨一件,罰款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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