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鳳仙指出,根據情治機關和戶政機關的統計,台灣人與中國大陸人士結婚,從民國九十八年迄今,每年離婚數都佔該年結婚數六成以上,移民署近年來平均每年查獲四百多對假結婚案例。據此推估,假結婚的實際案件應在十倍以上,其中可能產生的問題不可不正視。
尹祚芊表示,多項資料顯示,假結婚的中國大陸配偶來台後,立即離婚並分竄各地。情治機關憂心中國人士經由假結婚管道來台執行危害國安任務。她說,中國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年限,近年來逐步修改,正由立院審議中的兩岸關係條例草案,最快可四年取得身分證。
吳豐山認為,台灣的國家安全非可等閒視之,兩岸關係不可只看糖衣,不管毒藥,因此他協同另兩位監委立案,將深入調查政府管理措施有無怠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