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鋼工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1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大園廠(桃園縣大園鄉大園工業區民生路119號)4.召集事由:依公司法第170條規定:股東常會應於每年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之議程(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1年度對外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情形報告。 (4)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 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數額報告。 (5)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101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修訂案。 (4)討論「背書保證作業程式」修訂案。 (5)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17.其他應敘明事項: 持股1%以上之股東提案受理期間102/4/08~1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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