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3/152.公司名稱:凌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2年3月15日董事會通過設置審議委員會,並遴選林獨立董事麗珍、林獨立董事德嘉及陳進明先生等三位為審議委員會之委員,並將召開審議委員會,並就規定事項為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