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楊玉欣:提案放寬重度身障者申請家庭看護的資格認定

yam蕃薯藤新聞/李閔超/台北報導 2013.03.15 00:00
重度失能的身障者往往需要他人的協助才能維持生活自主與品質,然而我國的長照服務體系至今仍未建構完善,以致八成以上的照顧責任都由家庭成員承擔,讓許多家庭負擔沉重的壓力。有鑑於此,立委楊玉欣已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以臨時提案方式,要求勞委會盡速研擬放寬申請聘僱家庭看護工的身障者資格,此案可望讓更多的身障者可以免去繁瑣的評估鑑定流程,就能直接申請家庭看護,也減輕家庭照顧者的壓力。 楊玉欣表示,根據現行勞委會的規定,身障者如果符合勞委會公布的十二項重度身障項目,就可以不需經過巴氏量表的評估鑑定,直接申請家庭看護。但是勞委會規定的這十二項重度身障項目,無法適切涵蓋所有有迫切家庭看護需求的身心障礙者。例如其中一個項目為重度肢體障礙,勞委會卻附帶限制必須限於因為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造成重度肢體障礙,才符合免評估鑑定資格。楊玉欣認為,如果是重度肢體障礙,不論是甚麼疾病造成,其身心功能即有全日照護之需要,勞委會限定在這兩類疾病十分不合情理,應該重新檢討這十二項重度身障項目。 為督促勞委會早日完成修正,楊玉欣在提案中要求勞委會必須在兩個月內會同衛生署及內政部,共同邀集醫師專家、身障團體等,重新檢討這十二項重度身心障礙項目的列舉類別與規範邏輯,以訂定出最符合實際需要之分類及內容。事實上,重度身障者已經過醫院鑑定才能領有重度等級之身障手冊,何苦再讓這些行動極不便利的身障民眾再次去醫院進行評估來獲得申請家庭看護的資格?勞委會在會議中也承認現行規定有修改的必要,將根據楊玉欣委員的提案儘速進行檢討改進。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