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部分,前立委林濁水說,如果洪奇昌提出聲請再審,吳乃仁應該也會提出聲請再審。
洪奇昌強調,他與同案被告吳乃仁「沒有犯意之聯絡,也無行為之分擔」,他們只拜訪吳乃仁一次,台糖內部在那之前,已將本案卅二筆土地做好鑑價,簽呈建議可以公開標售,經董事會討論通過,核定底價六億二千三百多萬元。
他說,吳乃仁九十二年十二月卅日離開台糖,依台糖內控機制,已簽核標售的土地,六個月內沒辦理完成就取消,原鑑價及設定底價於九十三年四月廿八日到期,台糖資產處、董事會等單位後來重新評估決維持底價與公開標售,他與吳並未涉入。
洪奇昌質疑,整個司法調查、審理過程問題重重,沒請專業公正的不動產估價師對系爭土地鑑價,無視有利被告的事證;一審恐龍法官心證已成,二審法官照抄一審判決書,讓他與吳乃仁面臨牢獄之災,顯示「司法改革是條非常漫長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