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報導,李清河在2009年以自己獨創的拖把專利發明,拿到德國紐倫堡發明金獎等眾多榮譽,並在全球54個國家和地區獲得專利認證。當年,他也在大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到17項專利。
然而,2010年初,李清河獨創的拖把剛在台灣上市2個月,大陸就出現類似的侵權產品,這些產品還在大陸一些城市的大賣場裡銷售。
原本打算在大陸投資設廠的李清河,因此暫停投資計劃,開始了在大陸將近3年的維權路。
李清河表示,這兩、三年以來,他和維權團隊成員往返大陸和台灣超過100次,光是花在這上面的費用,就已超過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39萬元)。
今年2月,他委託大陸律師就相關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請訴訟。3月13日下午,他與兒子在福州與前去庭外和解的企業見面,並且簽訂和解協議。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邱燦明受訪時稱,李清河專利糾紛案的和解,顯示大陸高度重視保護台商知識產權,落實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大陸稱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盼為深化兩岸知識產權交流合作、促進科技創新、文化繁榮創造良好司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