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3年03月14日公司名稱:台新金控(2887)主 旨:本公司代子公司台新銀行,擬於6個月內出售Visa及MasterCard股權.發言人:林維俊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2/03/142.公司名稱:台新銀行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配合本行營運規劃6.因應措施:將於美國公開市場上出售股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