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指出,台電目前已和長生、新桃、星能、森霸、國光、星元等六家業者達成修約共識,累計可節省未來購電支出一百八十四億元。目前僅剩麥寮、和平、嘉惠等業者未達成共識。而公平會昨日處分,對未來台電持續與其他業者修約協商將有極大幫助。
台電董事長黃重球表示,台電在去年十月主動向公平會提出檢舉。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則表示,去年九、十月,台電、監察院等很多單位都有向公平會提出調查要求,此次公平會開罰,是多管齊下的結果。
張家祝指出,台電與民營電廠簽約分三階段,由於合約中的利率與現在有些脫節,因此經
濟部與台電要求修改合約內容,但民營電廠一直不願意協商。如果不協商就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申請調處、仲裁;二是走法律途徑,經過去年的協調,目前已與六家業者達成修約共識,但仍有三家沒有達成共識。
由於此次受罰的民營電廠中,有四家是台灣汽電共生轉投資的公司,而台灣汽電共生又是台電子公司,台電是否知情聯合行為,受到外界關注。台電發言人李鴻洲強調,台電並不清楚民營業者的聯合行為,但尊重公平會的調查。台電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決心,也會持續與三家沒有達成共識的電廠協商,由於此次罰鍰蠻重的,希望不要影響原本六家已經達成協商的決議。
李鴻洲指出,將會建議台灣汽電共生針對四家電廠就此案的相關人員,進行調查有沒有疏失,如果有疏失,建議台汽電進行懲處,以符合社會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