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六大工商團體理事長於近日會談中,憂心台灣受到近年來經濟成長遲緩、所得停滯,使得台灣社會充斥不滿與對立,六大工商團體因而希望促請國內工商企業簽署「幸福企業」宣言,營造台灣幸福企業幸福,並讓台灣社會朝和諧信賴的方向前進。
該七大宣言包括:第一,落實企業社會責任,致力於對經濟、環境及社會發展之正面貢獻,重視公司治理、企業利潤創造,並本於人溺己溺、回饋社會之精神,積極投入社會弱勢關懷工作。
第二,避免發生勞工職業災害,同時重視工作空間美觀、實用設計與舒適度、提供促進職場健康之無菸、無障礙等設施或措施。
第三、積極創造就業機會,優先僱用本地勞工,避免發生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歧視事件,以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所指大量解僱勞工情事,並重視員工職涯升遷與多樣化的培訓、廣闊職業發展機會。
第四、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足額提撥及支付勞工退休金,以及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足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或繳納差額補助費,並設置員工撫育、撫卹措施與重視員工利潤分享,提高員工待遇。
第五、重視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諸如建立人性化的請假制度、彈性的工作時間、彈性的假期安排、關懷員工身心健康、促進勞資關係和諧。
第六、積極節能減碳,重視生態與環保,避免營運活動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為台灣創造永續發展的環境。
第七、確保提供安全與品質優先之商品及服務,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此項「幸福企業」宣言簽署活動,預計在今年勞動節前夕有1200家企業參加簽署,屆時再請行政院江院長宜樺、經濟部張部長家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潘主委世偉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