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2/272.公司名稱:聯福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證櫃監字第0970201514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截至102年02月本公司及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如下:聯福生股份有限公司(1)負債比率:41.14% (2)流動比率:211.15% (3)速動比率:108.64%聯瞻(香港) ACT-HK(1)負債比率:14.97% (2)流動比率:497.88% (3)速動比率:481.62%聯瞻(深圳)有限公司(1)負債比率:20029.21% (2)流動比率:0.44% (3)速動比率:0.2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