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3)日委員會議決議,9家民營電廠因聯合拒絕調整與台電公司的購售電費率,違反公平交易法,合計共罰63億2千萬元天價罰款。
9家民營電廠罰款金額分別是:麥寮18億5千萬元、和平13億5千萬元、長生6億4千萬元、新桃5億8千萬元、森霸5億3千萬元、星能4億3千萬元、國光4億1千萬元、嘉惠4億元、星元1億3千萬元,總計併處63億2千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3)日委員會議決議,9家民營電廠因聯合拒絕調整與台電公司的購售電費率,違反公平交易法,合計共罰63億2千萬元天價罰款。
9家民營電廠罰款金額分別是:麥寮18億5千萬元、和平13億5千萬元、長生6億4千萬元、新桃5億8千萬元、森霸5億3千萬元、星能4億3千萬元、國光4億1千萬元、嘉惠4億元、星元1億3千萬元,總計併處63億2千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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