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3/132.公司名稱:泰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5號規定,認列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其他資產之 資產減損損失,合計新台幣9,026仟元。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資產減損損失因不涉及現金流量, 對本公司營運資金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