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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泰林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

中央商情網/ 2013.03.13 00:00
日  期:2013年03月13日公司名稱:泰林(5466)主  旨: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發言人:卓連發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中華路22號2樓       (新竹工業區管理中心2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查一百零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 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情形報告   (5)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

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6) 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資產減損情形報告 (二)承認暨討論事項:   (1) 一百零一年度營業決算表冊承認案   (2) 一百零一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3) 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討論案   (4)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討論案   (5)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討論案   (6) 修訂「背書保證辦法」部份條文討論案 (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最後過戶日為102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5:00。   (4月16日為出席股東會最後買進日,本日過後於集中市場買進者,   無權參加股東會。) (2) 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依證交法第26條之2規定,於開會   三十日前分別寄送,持股滿壹仟股(含)以上之股東,屆時如未收到   者,請書名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9-2999) (3) 依據證交法第26條第2項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   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   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4) 股東提案之受理:   受理期間:102年4月10日至19日,以19日(含)前寄達本公司為憑。   受理處所: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仁德路4號)   連絡電話:03-5985959分機1100   連絡人:本公司股務部人員

(5) 本次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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