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網路購物陷阱多!7400億龐大商機 消基會:應推實名制

NOWnews/ 2013.03.13 00:00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網路購物已成為許多人的購物趨勢,透過商家或個人賣家成立的網路商城、拍賣平台以及貨到付款、宅配到府、24小時的取貨等方式,只需要在家裡就能用手指頭逛街,輕鬆完成購物,簡單又方便,卻也出現不少於網路交易時產生的消費糾紛及詐騙,造成許多糾紛。

根據資策會統計,台灣的網路購物市場在2010年共有3580億元新台幣,2011年成長至5620億,2012年更持續成長至6605億,預估2013年可以繼續成長至7400億。但是,根據警政署統計估算,2012年的網路詐騙也多達2245件,包含網路帳號盜用、交友網站詐騙等,佔全年詐欺案件的10.88%。

網路交易分為兩大項目,一是買賣雙方分別為消費者與企業主(Business to Customer),簡稱「B2C」;另一種則是私人對私人(Consumer to Consumer),簡稱「C2C」。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表示,「C2C」是私人對私人,屬於民法範疇,並非消費者保護法可以保障的,現在許多賣家就是遊走在「B2C」與「C2C」之間的模糊地帶,網路交易平台業者也沒有確實將兩者分類,導致消費者在網路上購物時,遇到消費糾紛後無所適從,產生為數不少的申訴與詐騙案例。

消基會指出,網路環境存在著極大的資訊不對等性,因為網路有很大的自由度以及提供匿名的特點,消費者上網購物,必須提供自己的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銀行帳戶甚至信用卡卡號,卻對賣東西給自己的賣家是誰,一無所知,於是心懷不軌的騙徒或是缺乏信用、商譽的網路個人賣家,便有了可趁之機。

為解決諸多爭端,目前許多線上網路交易平台都提供自行研發的電子信箱認證或是手機認證等認證系統,目的就在希望可以不只透過網路帳號,還能透過其他方式,確認使用網路帳號的使用者就是賣家本人,也確保賣家不會被駭客盜取帳號,進行違法的網路交易,造成消費者的損失,只是該等措施均屬自發性,且不具強制力和公信力,尚未形成買賣雙方的信賴基礎。

消基會呼籲,有鑒於網路交易市場的日漸蓬勃,網路交易平台的管理、義務和責任歸屬更應該有所規範,面對一年有7400億元的網路消費市場,主管機關應全面、強制推動實名認證制度,加強管理所有網路銷售的業者,並致力網路資訊的對等,以積極作為管理龐大的網路消費環境,給所有的消費者一個安心消費的環境。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