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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駙馬爺蔡沛然逃兵談起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03.12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3.03.13 文/林朝億

總統馬英九家裡有喜事,本該給予祝賀。但馬英九本人遮遮掩掩的態度,反倒讓人狐疑,這是否為了擔心外界將焦點轉移到駙馬爺是否逃避兵役的問題上?在總統不願意將資訊公開下,外界無法斷然認定蔡沛然有妨礙兵役之嫌;但依憲法簡單明瞭之規定,國人皆有服兵役義務,一向自稱遵守憲法的馬英九,大概很難否認他的女婿並沒有履行憲法所要求的義務。

是的,總統府為駙馬爺兵役問題搬出了僑民、返國居住不滿4個月等等規定。就法論法,這只能說跟合法逃稅一樣,還是難脫逃避兵役的指控。甚至更應該問的是,是怎麼樣奇特的政治文化與環境,讓一個國家在兵役、居留、工作、甚至投票上,會去制訂出一個奇特的國籍、僑民身份法律體系?

有些人云亦云的說法認為,這是台灣採取了雙重國籍制所致。其實這只講了一半。正確來說,台灣的法規僅默認一半的雙重國籍制。首先,外國人要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依國籍法規定必須取得喪失原國籍證明。這比起入籍美國時只需口頭宣誓放棄原國籍的規定來得嚴格許多。而這個要求必須出具喪失原國籍者證明的規定,也讓不少外籍配偶或外籍人士在申請台灣身份證時,因為他們原始母國不承認台灣(如柬埔寨),不願出具證明等等,造成了不少的障礙。

另一半所謂默認雙重國籍規定。其實是對原來擁有本國國籍者取得他國國籍後,採取的一種不否認的態度。如果按外國人入籍台灣需放棄母國國籍的精神,那取得他國國籍的台灣國民,照理說,也不能繼續擁有中國民國國籍才對。更遑論只是父母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但都已經在國外取得國籍的子女了。

換句話說,以世界多數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制度來論,馬英九夫婦在國外生的2個女兒及可能也是在外國出生的蔡沛然,既然都取得美國國籍,當然不能繼續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當然也不能投票給他父親或岳父,更不必回到台灣當兵才對。會有這個美國人蔡沛然逃避兵役的問題,其實就得回到那個奇特的僑民制度上,也就是「華僑為革命之母」的歷史遺緒上。

不必去嘲諷中華民國的國父孫中山或宋家3姊妹與當過行政院長的哥哥宋子文都是美國人。其實,這一、二百年來,許多國家的民族建國運動,多多少少出現移民者、或原國境外的同族者回到母國參與建國運動的現象。也就是國家肇建之初,雙重國籍或無國籍者擔任國家領導人的情形本是常態。但既然是建國運動,國家獨立後,他們都會慢慢地調整這個現象,把法制調整至單一國籍。當年打敗國民黨的中國總理周恩來在印尼會見當地華僑時,對於想要擁有僑民地位的人就說,「如果在我們國內,有幾百萬外國僑民,他們也是雙重國籍,我們政府好不好辦事呢?凡事都要推己及人。」

但像中華民國這種號稱建國百年有餘的國家,還有雙重國籍、僑民制度者,確實罕見。原因之一,其實跟敗戰來台,許多人對於能否繼續在台灣安居樂業下去打了很大的問號。當時留學赴美的馬英九夫婦會申請綠卡,應該就是這個原因。

回到駙馬爺該不該當兵議題。按憲法,他有服兵役義務,但他選擇了僑民身份、又避免在台居住超過4個月,所以逃過了妨礙兵役的追訴。但以現代國家國籍的制度,他是美國人,一輩子很少在台灣享受權利,台海發生戰事了,要人家回來當兵,就好像一個住在台東的年輕人被美國抓去阿富汗打戰賣命一樣的不合理。乾脆就趁著馬總統的尷尬處境,朝野一鼓作氣,把這個不合理的僑民、僑居、甚至僑委會給拿掉罷,還給台灣一個正常的國籍與國家制度。讓總統的女兒、女婿趁開開心心去當美國人,也不必每次回國,要遮遮掩掩,盯著日曆看,擔心超過4個月,就要被抓去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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