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遭強制法拍的物件,拍定後,拍定人若持有不到兩年出售,須課徵奢侈稅,其中一年內轉手將課徵總價十五%的稅負。
根據地籍資料上的貸款設定金額,以貸款成數五到六成回推,半年後轉手的總價約一億到一.三億元,但因當初法拍的產權僅有一半,因此只有一半產權是奢侈稅的課稅範圍,也就是說,該物件所需繳納的奢侈稅金額將是總價十五%的二分之一。
假設脫手總價是一.三億元,因半年內轉手,須課徵十五%的奢侈稅,也就是一九五○萬元,因為只有一半產權是持有半年移轉,另一半是持有超過兩年,因此按照產權比例課徵奢侈稅,大約需繳納九七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