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精粹案」組織調整,國防部部本部由原六司六室調整為四司七室;參謀本部由原七室調整為六室;聯勤司令部簡併至陸軍司令部,與陸軍保修指揮部併編為後勤指揮部;後備及憲兵司令部調整為指揮部直屬參謀本部。
高司組織調整於去年十二月廿八日編成,自今年一月一日啟動,總員額至年底由廿五萬四千餘人調整為廿三萬三千餘人,預劃至一0三年底,精簡高司員額比例達百分之廿七,高於「精粹案」總員額規劃精簡比例百分之廿一點八;未涉法組織調整提前自一00年起開始執行,已完成移、裁編、老舊裝備汰除及兵力簡併等調整計四梯次、一百廿三個單位;後續將依「小而精、小而強、小而巧」的目標,檢討合宜的組織與兵力結構,以肆應國家整體安全情勢變化。
另外,配合「募兵制」及精進士官制度推動,持續檢討兵力結構調整,並考量敵情威脅、國防財力、動員制度及戰爭型態等相關因素,至一0三年底調升官士兵配比為1:2.12:1.70,期達厚植基層戰力的目標。
在「落實兵役轉型」方面,「兵役法」修正案經立法院一00年十二月十三日三讀通過,以及總統十二月廿八日公布施行後,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檢討兵額及兵源,陳報行政院核定,公告轉換軍事訓練年次及時間,八十三年次以後役男,自今年起停止徵集服常備兵現役,改接受四個月軍事訓練,訓練期滿後納入後備軍人列管運用;而八十二年次以前的役男仍具有一年的兵役義務,必須優先滿足國軍兵員需求,惟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者,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為使軍事訓練配套更臻周延,國防部去年檢討修正「兵役法」、「兵役法施行法」與「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明定役男接受軍事訓練期間的權利、義務及軍訓課程折減上限(不得逾十五日),奠定國軍兵役制度轉型的法源基礎。
兵役制度轉型「募兵制」期間,義務役兵員需求隨募兵人數增加而逐年降低,判將產生役男超溢現象,為紓緩徵集壓力,除持續辦理大專應屆畢業生儘早入營,計一萬五千二百一十九人外,並協請內政部擴大申請替代役員額,去年進用一般替代役二百廿六人、研發替代役五百四十五人(合計七百六十九人),今年將增加後備單位臨櫃服務、留守業務及中科院等進用替代役計一千六百六十一人,後續將視國軍人力運用及超額役男處理需求,結合國軍各級勤務單位編現實況,檢討各項勤務任務需求員額,妥適規劃進用替代役役男,並適時調節兵員補充目標,以有效發揮多元兵役管道人力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