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3.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依公司法192條之1及公司法第216條
之1規定,公告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董事或監察人候選人名單。 4.股東提案權及候選人提名時間為102/03/22起至102/04/01止,
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星期例假日除外), 5.受理提案處所: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46號7樓,電話02-87975533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3.本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依公司法192條之1及公司法第216條
之1規定,公告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董事或監察人候選人名單。 4.股東提案權及候選人提名時間為102/03/22起至102/04/01止,
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星期例假日除外), 5.受理提案處所: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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