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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告官討骨肉 老公才知妻偷人

自由時報/ 2013.03.10 00:00
感情不睦 夫妻分居中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吳姓女子與夫分居期間出軌,替許姓男子生下一子,她丈夫戴了13個月的綠帽渾然不知,直到收到法院開庭通知,竟是姘夫公然要認骨肉,才氣得告兩人通姦,最後雖原諒妻子,仍堅持告許男到底。

起訴書指出,吳女與王男婚後育有兩子,王男工作不穩定,兩人也因感情不睦分居,兩子與吳女同住;吳女後來在網路結識許男,多次出遊,發生性行為並懷孕,吳女因而產下一子,還瞞著先生,安置在分居處自行撫養。

與網友產子 妻自己養

無業的許男光棍多年,得知吳女產下他的骨肉,歡喜可以傳宗接代,但想到兒子無法順利報戶口(王男會發現),顧不得吳女已婚,決定訴諸法律。

吳女與丈夫王男的婚姻關係仍存續中,吳女懷孕生子,法律上推定為婚生子女,許男要爭回自己的骨肉,必須以王男為被告,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莫名變被告 反控通姦

去年6月,王男收到法院寄來的開庭通知,不解為何自己竟成被告,一問老婆才知她偷情,還幫對方生了男嬰,且已一歲大,面對姘夫來要骨肉,他竟全被蒙在鼓裡,王男火大不滿,怒告妻與許男通姦。

檢察官苦勸王男,既然與妻不合,且分居兩地,不如放手讓她走,王男考慮後,當庭撤回對妻的告訴,但怒斥許男實在太過分,堅持告到底。

許男說,他不知吳女已婚;但吳女自覺有愧於丈夫,當庭出示許男傳給她的簡訊,內容為「開庭時,別跟檢察官說我知道妳尚未離婚的事」,檢察官認定兩人通姦,依妨害家庭罪起訴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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