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林朝騰夫婦開設兩家綠能公司,從民國97年起至101年間,以高利率合會及未上巿股票買賣等方式向民眾吸金後,再將吸金所得轉投資礦泉水、土地及光電等公司,犯罪所得新台幣36.5億元,被害人逾2000人。
起訴書指出,吸金案主嫌之一的嚴程德則開設公司,在去年3月起,以限量複製畫等方式,吸引民眾投資,吸金達5.3億元;另一吸金案主嫌楊黃俊則以樂透線上購虛擬點數加盟方式,吸引民眾養牌投資,吸金達1.9億元。
檢方偵辦期間,查扣林朝騰等人現金110萬元、嚴程德等人現金30萬元及楊黃俊等人現金134萬元;林朝騰等人在收錢後,甚至遠赴國外購買自己名義的人身儲蓄保險,至今仍拒不繳出。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林朝騰等34人均不坦承犯行,沒有悔意,惡性重大,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