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3/082.公司名稱: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同主旨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月份提存前合併稅前盈餘為新台幣(以下同)48,353仟元,於提列各項提存5,588仟元(淨額)後,合併稅前盈餘為42,765仟元,累計1~2月份提存前合併稅前盈餘158,326仟元,於提列各項提存54,178仟元(淨額)後,合併稅前盈餘為104,148仟元,每股合併稅前盈餘為0.15元,以上數字係本公司自行結算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