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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涉包庇賭博及關說檢察官

中央社/ 2013.03.08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特偵組說,陳玉珍先於板檢期間,包庇施永華19件賭博案,升任高檢署後,竟以上級督導身分向板檢進行關說、施壓,惡性重大。

特偵組表示,陳玉珍任職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期間,以「後案併前案」的分案規定,手中至少保留1件電玩業者施永華的人頭「陳俊雄」的賭博案件,獨攬取得施男後續共計19件賭博案件。

特偵組說,陳玉珍後來調升高檢署檢察官,竟藉由上級督導身分,對板檢偵辦電玩案的檢察官進行關說、施壓,導致施永華堅信陳玉珍升職後更有能力包庇。

檢方表示,陳玉珍關說期間,仍有板檢檢察官察覺有異,向上級稟報,後來斷然拒絕。

施永華也向檢方表示,他陸續在新北巿三峽及新莊開設電玩店,在同一地點被警方查獲數次,卻不搬家經營的原因,就是因為陳玉珍告訴他,只要是「陳俊雄」的案件,都會到她手上承辦,所以兩家電玩店都以「陳俊雄」為人頭負責人,他可以很放心的做。

特偵組指出,施永華行賄陳玉珍,每月少則新台幣25萬元,多則35萬元,都很「甘願給錢」,因為認為這錢符合規矩,應與檢察官保持良好互動,且深信陳玉珍官位大,就影響更大。

特偵組檢察官審酌施永華涉犯賭博罪及行賄等罪,又在犯罪發覺前主動自首並願接受裁判,建請法院減輕其刑,且他符合減刑條例,應得以減輕其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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