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察分局北苗派出所警員吳道明、莊婉玲於102年03月06日15時20分許,接獲苗栗市合作金庫來電請求警方協助為民眾護鈔,員警到場後發現75歲的羅姓老先生手提紙袋〈內裝剛提領出來的新臺幣150萬元現金〉,員警立即上前協助欲護送羅民返回公館住家,護送期間員警詢問老翁為何提領鉅款,老翁表示該筆現金是要用來買黃金,熱心員警表示可以協助直接護送至欲購買金條之銀樓,但老翁卻拒絕警方,僅請求警方護送其返回公館住家即可,期間均不願說出欲至何處購買黃金,員警查覺有異,擔心老翁遭詐騙,不斷向老翁說明有關詐騙集團之犯罪手法,但老翁不聽警方勸阻仍堅持只要警方幫其護鈔到家即可,員警為防止老翁遭騙,遂先請老翁至派出所,釐清提領鉅款之目的並通知其兒子至所協助,經深入瞭解後,得知老翁接獲自稱高雄市警察局及高雄地檢署的詐騙集團電話,指示老翁支付新台幣150萬元做為分案調查90%之保管金,不配合辦案,將會被判刑,抓去關。
經員警不斷解釋詐騙集團之詐騙手法後,老翁才恍然大悟,立刻向警方表達感謝,讓其保住畢生積蓄。
警方呼籲民眾,預防假檢警詐騙案件,請牢記「一聽、二掛、三查」,也就是聽清楚來電內容與目的,聽完之後立刻掛掉電話,不讓歹徒繼續操控你的情緒,再立即撥打「165」專線或「110」報案電話查證,才能免於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