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珍涉嫌從民國89年間至95年間違背職務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經營賭博電玩店,並前後多次向施永華收取賄賂,犯罪所得高達2000多萬元。
特偵組檢察官審酌,為保全將來依貪汙治罪條例辦理犯罪所得財物的追繳等程序順利進行,日前已扣押陳玉珍相關房產及存款等財物房產,逾2000萬元。
陳玉珍目前在押,且羈押期在下週期滿,檢察官今天起訴陳玉珍,全案將會移審法院,陳玉珍將有機會獲交保或繼續羈押。1020308
起訴陳玉珍 特偵求處最嚴厲刑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特偵組今天依貪汙、行賄、洗錢等罪起訴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檢舉人施永華及共犯郭學廉,建請法院對陳從重量處最嚴厲之刑。
此外,特偵組追究前板橋地檢署檢察長楊森土失職部分,認定楊森土對署內重要幹部疏於監督考核,使陳玉珍得以藉由「後案併前案」的分案規定,獨攬電玩業者施永華的案件,又未依規定審慎核閱逾期未結案件報告等,因而未能及早發覺陳玉珍的異常狀態,將報請法務部審核後函請監察院審查。
特偵組新聞稿指出,檢方歷經2年的偵查後,認定陳玉珍所涉貪瀆等犯行事證明確,且她的職階甚高,包庇賭博長達6年8月之久,橫跨一、二審,收賄次數81次,收賄總金額高達新台幣2325萬元。陳玉珍收錢後利用多個人頭洗錢,並用於買賣房產及股票等。
特偵組說,這是歷年來司法官貪瀆案件的最高額,震驚社會,不僅嚴重傷害檢察機關的聲譽,尤其破壞整體司法的公信力深且鉅,案情特殊重大。
特偵組表示,同案被告施永華所涉賭博及行賄等罪,郭學廉則涉及幫陳玉珍洗錢,施、郭兩人犯行與陳玉珍貪汙案為相牽連案件,為兼顧訴訟經濟,經檢察總長黃世銘核定為特偵組管轄案件,今天起訴3人。
其中,陳玉珍部分,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最嚴厲之刑,等同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以期有效懲儆並資矯正。10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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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