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大姊馬以南控告《壹週刊》關於她向前教育部長吳清基關說人事的不實報導一案,提告壹週刊誹謗。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報導標題雖誇大,但皆經查證,因此判決馬以南敗訴定讞。
2010年7月,壹週刊報導指出,馬以南向當時的教育部長吳清基關說,希望親戚馮丹白能出任私立明新科技大學校長,並指控馬以南動用特權,要求台北市某安養中心派3名外勞照顧婆婆。馬以南嚴正否認此事。
其後,馬以南向壹週刊提告誹謗,並提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高院先前判決壹週刊敗訴,須賠償馬以南7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壹週刊不服,上訴最高法院。
馬以南律師表示,刑事部分雖由馬以南敗訴,但民事部分則是馬以南勝訴。最後,他希望壹週刊顧好新聞專業,勿傷害他人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