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林頓在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專欄發文說,婚姻保護法與憲法相牴觸,他在1996年簽署此法,以避免對同性戀更不利的立法。
柯林頓指出,美國社會已經改變,如今他了解到這項法律對同志的歧視,並且為其他人歧視同性戀提供了理由。
美國在1996年通過的聯邦婚姻保護法,將婚姻定義為1男1女的法定結合;這適用於所有聯邦法律,因此經常被援引對抗各州的同性婚姻合法訴訟,保守派人士視它為維護傳統婚姻的最後防線。
美國總統歐巴馬政府已在上個月22日,正式要求最高法院廢除聯邦婚姻保護法。美國最高法院預定3月26日開庭,就婚姻保護法婚姻定義條文展開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