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主文、理由書昨天出爐,將由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慶華爭取朝野立委連署。
江宜樺上午應立法院邀請進行核四案專案報告,接受媒體詢問公投主文以負面表列方式陳述是否有陷阱?是否會太複雜讓民眾看不懂?
江宜樺說,尊重立法院個別立委或朝野黨團的公投提案權。他還說,行政院之前就表示過,對於一個已經完成或是正在進行中的政策,如果要以公投決定是否推動,通常都是以負面表列的方式,這是大部分國家在處理現行的法律修正案、複決案或是公共政策複決所採用的方式。
江宜樺表示,公投主文只有一句話,不會複雜,沒有附加前提或條件,語意應該蠻清楚的。
公投法規定,立法院對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認有進行公投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投;公投過關須經「雙門檻」,包括投票人數須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