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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以台灣名義參加國外影展/國片渺渺 判還400萬輔導金

自由時報/ 2013.03.0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鄒念祖/台北報導〕知名女演員張榕容、柯佳嬿主演的國片「渺渺」領取新聞局四百萬元輔導金後,竟以香港名義參加澳洲墨爾本影展,後來還與中國同步撤展,被新聞局提告追討輔導金,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拍攝「渺渺」的澤東電影公司違反合約,判決澤東敗訴確定,須返還四百萬元輔導金及利息。

澤東電影公司:遺憾

澤東電影公司尚未收到判決書,但在昨天發表聲明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遺憾,也不會放棄在台灣繼續拍攝好電影、發掘好的電影人才。

「渺渺」原報名參加九十八年七月廿四日在澳洲舉辦的墨爾本影展,但因中國不滿該影展放映新疆人權領袖熱比婭事蹟的紀錄片,中國及香港影片紛紛撤展,「渺渺」也隨後撤展,由於「渺渺」為領取政府輔導金的影片,撤展引發爭議,當時澤東強調,撤展純粹是因不想介入政治紛爭。

新聞局(現為文化部影視流行音樂產業局)指出,澤東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與新聞局簽訂國片輔導金合約,約定拍攝完成的影片「渺渺」應以台灣名義參加國外影展,否則應返還輔導金,不料「渺渺」違約,不但以香港名義參加影展,還隨中國退出影展,沒理由拒還輔導金。

澤東則主張,墨爾本影展不在合約範圍,新聞局不該無限上綱,且「渺渺」一片在墨爾本影展開幕前,就已撤展,等於實際上沒參展,新聞局不該因政治因素就要求返還輔導金;合議庭採信新聞局的主張,認為澤東明顯違約,應吐回輔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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