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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證據攻防 檢警得加把勁

中時電子報/蕭承訓/新聞分析 2013.03.08 00:00
八里富商陳進福夫婦命案昨日出現戲劇性變化,三名被檢察官聲押的共犯,最後卻被法官裁定交保,關鍵在於檢警掌握證據不足,連凶刀、命案現場都不知,雖以《龍門客棧》暗喻黑店謀財害命驚悚情節占據媒體版面,但卻不能提出強烈的法律證據,真相究竟為何?檢警還得加把勁。

涉犯殺人棄屍案的被告,由於罪責重大,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法官鮮有不准,類似陳進福夫婦命案的共犯獲准交保,在司法實務上可說罕見。

本案截至目前,只能確信陳進福夫婦是被人以利器殺害,且生前曾遭下藥,至於是誰動手行凶、命案現場在何處、凶器何在、幾人涉案等等有關犯罪事證或跡證,都付之厥如;就因為此,檢方若僅靠同案被告不利於己的自白,就想要法官同意認定其他共犯犯罪,實在有點天真了!

偵辦單位或許也知道這種情況,問題就出在偵查內容被不明「原由」公開了。檢警展開逮捕搜索前,行動早一步就被媒體曝光,或許這就是導致檢警不得不急急收網,同時期待法官押人後,再提訊及進行物證調查,以鞏固案情;最後卻弄得缺乏犯罪跡證,反讓三名嫌疑人得以交保。

顯然檢察官「呷緊弄破碗」依謝女供述,把案情當成推理小說演繹,在關鍵證據欠缺之下,難以說服法官,最後在羈押庭攻防中敗下陣來。

誠然,殺人棄屍是重罪,法官對檢察官的聲押請求,理當慎重考慮,因為一旦將「真凶」縱放,可能會導致無法挽回的結果,但相對而言,假使不是凶手,法官也不能盲從,讓無辜者喪失人身自由。

這起雙屍命案,迄今已事隔三周,且在案情完全曝光下,不排除相關人已經完成串證,檢警必須全面清查相關線索,並透過科學鑑識輔助補強證據,才能算漂亮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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