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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區環評怎麼評 各方意見交鋒

立報/本報訊 2013.03.07 00:00
【記者呂淑姮台北報導】每逢觀光旅遊旺季,遊客前往度假勝地住宿,在美景間放鬆身心時,不少人心頭難免會浮現類似疑惑:附近或者上游就是水庫,為何業者可以在此開業?或是,當看到建商強力主打明星建案,靠近水岸旁的建築視野迷人,可也讓人納悶「在這邊買賣房屋沒問題嗎」?環保署綜合計畫處6日再度召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研商會,針對水庫集水區域的開發行為,有哪些應實施環評,聽取各地方政府以及民間環保團體的看法。由環保署邀請對此議題進行研究,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林鎮洋說,「水庫集水區範圍」政府無明確規範,大眾認知的水庫通常不包括攔河堰;但官方公告的水庫卻有包括在內,全台共有96座水庫。林鎮洋認為環保團體表達的「水土不可分家」概念正確,但水庫以及集水區域開發,如果要按照使用目的、上中下游分區,或是一、二級重要級別不同來分類,會讓官方和民間都混淆,建議只要用一級、二級水庫分類即可,意思是一級水庫集水區管制最嚴,禁止開發或最低度開發;二級水庫則可讓低污染行業開發。南市:放寬地方權限金門縣府代表表示,金門縣水庫與都市區域、道路都密不可分,如果水庫集水區內外的開發建設都需要動用環評機制,將對建設造成影響;且部分區域已有污水下水道設施專管排放廢水,與乾淨水源不同管線。台南市府水利局副局長彭紹博說,南市多次會議討論白河水庫,因水庫淤積、蓄水功能降低,希望能有再造利用,建議中央環保署能否放寬條件,讓地方能有部分自治權限,視情況決定哪些水域、水庫集水區域及其流域上的開發行為需要環評。他說,玉井芒果果農有不少都會自製果乾,小家庭工廠其實無須大費周章環評。資訊不透明 業者頭疼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則說,以新竹頭前溪流域為例,頭前溪住宅建案須送環評,但建築本身對環境沒有污染之虞;另有屏東工業代表也提及,政府資訊公開不足,要不要做環評,業者投資前經常搞不清楚,後又得在公家機關的公文往返上花掉許多時程。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認為,屏東原則上可同意環署,包括將牡丹水庫分為一級、東港堰為二級;但需要環評的行業類別以及工業類型仍需定期再議,避免混淆,也因應產業變化的迅速。開發行為須嚴格把關出席的環保團體包括彰化環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律師詹順貴、蔡雅瀅都說,水庫集水區開發限制應朝向越趨嚴格而非越來越放鬆,且應把目前已存在的污染源逐漸改善;另開發行為若不區分上、下游,上游開發溫泉旅館排放廢水,流入下游後仍會進入環境,廬山溫泉就是一例。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凌建議,若上游水庫集水區範圍內土地絕大多數屬於公有,更應該嚴格立法禁止開發,否則難逃民間質疑官方買賣國土。草山生態文史聯盟文海珍也說,水資源不是只有在「水庫」區域,環境敏感區域的水土一樣不容許污染進入,否則水中充滿了有害物質,最後還是由人類自己喝下去。會議中特別提及石門水庫,有環團認為水庫流域上游農路開太多,且桃園縣府觀光計畫虎視眈眈預備搶進,都是污染源。但水庫才剛花250億清淤,質疑清淤目的到底為哪樁。詹順貴說,如果開發業者對於「到底要不要做環評」感到疑惑,那是因為政府資訊公開度不足,而非環評制度問題,更何況環評並非限制開發。他也說,許多「都市計畫」存在多年,但都市計畫中並非只有社區或商業區,還會有特定區域,「例如旅館業者進入風景特定區,不可因此修法而免除環評」。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葉俊宏表示,會後將各單位意見書面紀錄,作為修正草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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