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金融往來 需考量稅務規範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7日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部副營運長吳偉臺表示,不論兩岸金融互設據點、金融機構在大陸購置不動產及申請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門檻,需考量稅務規範。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天舉辦「兩岸金融稅務研討會」。吳偉臺表示,不論是兩岸金融互設據點、或是台灣金融業者投資大陸不動產,申請RQFII的資格等,都應該考量稅務規範。

吳偉臺指出,民眾若到香港買香港金融機構所發行人民幣基金算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最高稅率為20%。

吳偉臺說,兩岸首次證券期貨監理平台會議(金證會)之後,外界關心未來投信透過RQFII發行人民幣基金,應該要如何課稅,主要礙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政治的特殊關係,現在還很難判定。

北京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姚丹表示,以香港發展RQFII的經驗及過程,台灣RQFII未來非常具有發展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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