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制度改革座談 防搶退措施引爭議

大成報/
13 年前
【大成報記者黃義雄/南投報導】為進行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考試院銓敘部在全國各縣市辦20場座談會,南投場次於7日上午在南投縣政府地下2樓大禮堂舉行,由銓敘部專門委員吳俐澐主持,南投縣公務人員協會總幹事林麗芳獻上一盒「雞蛋」當禮物,表示南投縣「以和建縣」,不會將雞蛋用丟的,藉此表達南投縣公務人員對退休制度改革的不滿。

  

與會人士反應,為預防公務人員在改革方案實施前後的過渡期間搶退,銓敘部祭出「防搶退措施」,於現行「年資25年」或「年資5年以上,年齡60歲」之自願退休條件外,增訂「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一定年限」的額外自願退休條件。換句話說,改革方案實施前後如果要自願退休,還需要符合年功俸最高級至少10年以上,才可退休,如果公務人員要搶退,將會少領一大筆退休金。吳俐澐表示,10年只是初步研議,她也認為不合理,並表示目前銓敍部還在聽取各方意見,不會貿然決定。

  

林麗芳表示,銓敘部採用「本俸」作為退休金基數的計算基礎,根本就是在玩「數字遊戲」,不論月退休金計算基準由現制本俸2倍,調降至本俸1.6倍或1.7倍,都會讓外界誤以為是「薪資所得總額」的倍數,但實際上「本俸2倍」比「薪資所得總額」還低,這種用詞讓外界誤以為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不論怎麼改,福利還是很好,根本是誤導民眾。

  

另外,有關退休制度改革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銓敘部引用司法院釋字第525號解釋,認為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若採取循序漸進方式,並給予緩衝及過渡期間,不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但在場資深人事行政人員 陳 女士認為,該解釋的對象是行政命令,但公務人員退休法,自始至終都是以法律位階加以訂定或修定,銓敘部有擴大解釋的疑慮。

  

陳 女士也說,教育人員本身不具全國性國家考試資格,僅以教師證取得教師一職,卻享受比在競爭劇烈的國家考試下的公務人員的各項福利還要好,且軍教的退撫財務問題比公務人員還要嚴重,政府卻先拿公務人員開刀,等於是讓公務人員背負原罪,吳俐澐表示,有關退撫制度改革,未來將在立法院進行軍公教聯席審查,不會只針對公務人員,也會盡力在媒體上澄清,不會讓公務人員遭受不平等待遇。

  

本座談由縣內中央所屬機關、省諮議會、縣議會、省政府、南投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代表約320人參加。縣府秘書長陳正昇表示,希望透過本次座談會,讓地方公務人員的心聲能充分表達,讓退休制度的改革,符合公部門與社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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