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協委員林毅夫今(7)日再度透過台灣媒體表達希望能在今年清明節返台祭祖的心願,在林毅夫接受台灣媒體專訪畫面於7日下午在台灣各電視新聞台播出之際,剛好國防部長高華柱正在立法院中興大樓拜會各立委辦公室,去年3月22日在立法院國防委員會針對林毅夫返台申請講出,林毅夫若返台就法辦,此事沒有模糊空間的高華柱依舊沒改變立場,高華柱提到,有關林毅夫返台即需接受法辦的堅持,國防部對此事沒有模糊空間,屆時若解釋改變,他會辭職負責。
國防部也說,林毅夫若到案應由軍法機關依法辦理;其涉犯「投敵」罪嫌牽涉國家忠誠的軍人核心價值,無模糊空間。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表示,軍人負有保衛國家之職責與義務,應堅守忠貞愛國之基本立場。林毅夫現既依法由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通緝中,其若到案,應由軍法機關依法辦理。
羅紹和說,林毅夫涉犯的「投敵」罪嫌牽涉國家忠誠的軍人核心價值,在處理上並無模糊空間。
高華柱曾在金門當過林毅夫的直屬長官,而且兩家有私誼;林毅夫叛逃後,還是他奉命通知已有身孕的林妻陳雲英;高華柱說,儘管與林毅夫有情誼,但站在國家大是大非立場,他無法原諒林毅夫叛逃行為,也反對林免罪回鄉。
一九七九年五月十八日晚上九點,位於金門陸軍第二八四師馬山連晚點名之後,連長卻意外失蹤,隔天經二八四師師長周仲南親自詢問衛哨兵才發覺,原來馬山連連長林正義上尉連夜從馬山游到對岸投共。
當時林正義的去向基層官兵都知道,只有國防部對外表示絕無此事,不僅充耳不聞,甚至把林正義投共事件,除對外否認有國軍連長投共之外,還捏造新聞說成另一個也是台大畢業、後再進入陸軍官校就讀的陳憲良,找來當做『軍中那一位台大軍官』現在還在軍方服役的不實處置,騙了當時所有的媒體。
也因此,林毅夫34年前在金門敵前叛逃事件,國防部在民國69年到75年竟然核發6年11個月的「陸上失蹤屆期宣告意外死亡」撫卹金共47萬5140元,分由林父林火樹及妻陳雲英領取。此案經高等行政法院於民國98年9月判決林家需連本帶利返還此筆不當所得,判決書同時認為軍方計算撫卹金利息的年限應到清償日為止。
這筆撫恤金款項在第一年及第二年,只有林毅夫父母領取,第三年開始,加上林毅夫妻子陳雲英及其一子一女,共五分均分,林毅夫父母從第三年(民國71年)開始領取五分之二,林毅夫的妻子及子女在第三年開始領取五分之三,因此林毅夫的妻子陳雲英,應還領取的16萬1千多元及至清償日的利息,總額約38萬多元;林毅夫的兄姐,林旺松、林次郎、林春蘭則在繼承父親遺產範圍內,需歸還31萬餘本金及利息,總額約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