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都市發展局今年2月公布新修正的「台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將於5月生效。捐地買容積新制,增列老樹用地、限制道路用地比率、違建納入容積轉移等辦法。
曾任台中市副市長的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向媒體指出,擔心違建捐地換容積措施可能造成有錢人的遊戲及一國多制等問題。
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今天回應,蕭家淇今早以電話關心,並提醒市府要多宣導。黃國榮說,蕭家淇曾一路參與法規修正過程,他是提醒,而非踢館。
黃國榮指出,市府推動容積轉移新法前,會積極宣導,防止房仲趁機低價買進,造成地主的損失。
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何肇喜則指出,未被徵收的公設用地可以賣容積的政策透明化,都發局一定會盡力宣導,保障地主的權益。
至於違建也可捐地換容積問題,何肇喜表示,違建捐地買容積應視為利益平衡,部分被劃為公設用地的土地因政府無財力徵收,導致數十年動彈不得,違建戶購買公設用地捐地給政府,可解決政府徵收、助公設用地的地主及違建解套,可說是三贏。
何肇喜說,公設用地徵收的經費龐大,市府編不出預算徵收,但透過容積移轉,可減少市府財政壓力,提早開發公設,對市民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