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 可配合延後舉行
江揆表示,盼國民黨團能在本會期結束前提案,最快八月能投票,最慢也可能是年底,但一定會確保核四安全後才交付公投,讓人民對核四存廢進行價值選擇。
江揆也說,三○九當天下午,若遊行民眾希望與他見面,他會在政院待命、配合總統府需要,立即前往凱道。
關於不在籍投票的立法和實施期程,立法院長王金平昨表示,若大家意見相同,立法通過時間就很快。內政部長李鴻源則說,籌辦不在籍投票的選務工作最少需要半年,如能趕上這個會期通過專法,最快也要年底才能上路。
李並表示,目前內政部規劃在二○一六年針對總統大選與部分立委選舉訂定不在籍投票專法;但若政院有意在這次公投就採用不在籍投票,會詳細分析修選罷法、公投法或設立不在籍投票專法等三種方法,供政院參考。
藍將提案「你是否同意停建核四?」
此外,國民黨核四停建公民投票案主文與理由書內容昨晚出爐,但藍營高層與立法院黨團刻意低調,在行政院長江宜樺八日向立法院專案報告核四案之前,不願對外透露內容,目前僅確定提案為「你是否同意停建核四?」
據悉,藍營規劃八日由黨團召開記者會公布公投提案內容,希望趕在三○九遊行前夕,緩衝反核聲浪高漲的衝擊性。
不過,藍委羅淑蕾昨表態反對續建核四,並稱願提出反對續建的公投提案,「正面迎戰」馬政府政策。
對於黨團書記長賴士葆指核四停建公投提案人不須以反對核四為前提,羅駁斥說,提案人理應為停建主張辯護,不能反過來為續建辯護,這個原則在公審會駁回台聯的ECFA公投提案時已確立,「提案或連署人,如果不為停建核四主張辯護,等於違反提案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