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1款1.事實發生日:102/03/062.公司名稱: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 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6樓(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 2361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