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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百徽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中央商情網/ 2013.03.05 00:00
日  期:2013年03月05日公司名稱:百徽(6259)主  旨: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發言人:羅偉昌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5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超過4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暨實際發行股數而定。6.發行價格:(1)公開申購配售: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以下簡稱「證券商同業公會自律規則」)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由董事會依「證券商同業公會自律規則」第六條予以調整。(2)詢價圈購:依「證券商同業公會自律規則」,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詢價圈購約定書及承銷契約時,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實際發行價格於詢價圈購期間完畢後,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由董事會依「證券商同業公會自律規則」第七條予以調整。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認購部分,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8.公開銷售股數: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15%予員工優先認購外,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對外公開承銷,其餘餘75%~80%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持股比例認購。(1)若採詢價圈購方式:除依公司法第267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15%由員工認股外,其餘85%~90%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並採詢價圈購方式對外承銷。(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1)如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2)如採公開申購方式辦理,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之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大營運規模、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強化公司財務體質及中長期發展之資金需求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如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須經股東會同意。(2)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之核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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