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5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89,437,8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3元,每仟股無償配發300股)(2)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0,434,41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3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0,000,000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1,800,000元。(2)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分配,俟10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另嗣後因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而使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