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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福益向關係人陸炤廷取得不動產及其他資產相關事宜

中央商情網/ 2013.03.05 00:00
日  期:2013年03月05日公司名稱:福益(1436)主  旨:本公司向關係人陸炤廷取得不動產及其他資產相關事宜。發言人:陳順天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土地:(1)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43(持分二分之一),44-1(全部),48(全部)地號(2)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164~168,170地號(全部)(3)高雄市左營區福山段202地號(全部)(4)臺南市南區大山段163,163-58~122地號等66筆土地

(持分二分之一)在建工程:(1)華友聯建設:臺南市南區大山段163,163-58~122地號等66筆土地之地上建物工程(2)華友全建設: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97地號之地上建物工程2.事實發生日:102/1/10~102/3/5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1)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43(持分二分之一),44-1(全部),48(全部)地號:688.66坪,金額206,600,000元,每坪300,003元(2)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164~168,170地號(全部):3,176.94坪,金額953,080,000元,每坪299,999元(3)高雄市左營區福山段202地號(全部):311.58坪,金額171,360,000元,每坪549,971(4)臺南市南區大山段163,163-58~122地號等66筆土地(持分二分之一):939.59坪,金額93,955,000元,每坪99,996元在建工程:(1)臺南市南區大山段163,163-58~122地號等66筆土地之地上建物工程73,500,000(含營業稅)(2)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97地號之地上建物工程110,760,000(含營業稅)交易總金額合計1,609,255,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陸炤廷,102年2月19日臨時股東會時當選為本公司董事長。在建工程華友全及華友聯建設公司之代表人均為陸炤廷。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一)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公司購置建地,主要係以預計效益作為第一考量,此關係人所持有的建地經評估後可達預期效益。(二)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1、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43地號(持分二分之一):呂碧瑞、$10,481,157、97/10/28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44-1地號:呂碧瑞、$3,873,735、97/10/28張晉誠、$4,600,000、100/4/28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48地號:呂碧瑞、$24,370,867、97/10/282、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164地號:黃耀輝、$20,588,150、96/11/1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165~168地號:牛潮埔重劃會、$140,777,790、97/2/1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170地號:呂碧瑞、$17,756,095、97/11/33、高雄市左營區福山段202地號:黃朝盛、$102,800,000、99/11/184、臺南市南區大山段163,163-58~122地號等66筆土地(持分二分之一):舉喜重劃會,$39,765,168、97/07/04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及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考市場行情,以議價方式進行。(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估價報告,董事會決議。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土地估價金額新台幣:1,440,757,987在建工程估價金額新台幣:184,265,525元,合計1,625,023,512。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土地估價金額新台幣: 1,427,064,002在建工程估價金額新台幣:189,291,833元,合計1,616,355,835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典璟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蔡明航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謝典璟:(99)台內估字第000346號蔡明航:(94)北市估字第000076號(換發)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興建房屋出售,增加營收。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2年3月5日22.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2年3月5日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398,786,339元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711,776,106元26.其他敘明事項:(1)102年1月10日董事會通過向華友全建設購買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97地號之地上建物工程,其餘均為102年3月5日之董事會通過購買土地及在建工程。(2) 取得高雄市鳳山區華鳳段164~168等地號之土地時間已逾5年,故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得不適用。(3)交易標的包含不動產及其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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