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指出,去年旅行收入117.1億美元,而旅行支出106.3億美元,收支相抵後,旅行收支順差10.8億美元。
目前陸客仍占來客旅客最大宗,為了維持來台觀光品質,觀光局近期將發布「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針對大陸觀光團優質行程的團膳、住宿、交通、購物點及行程安排設定門檻標準,以鞏固陸客對於來台觀光品質的信心。
觀光局表示,凡屬優質行程之團體將優先核發入台證,配合內政部「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修正發布後,預計5月正式實施。
觀光局也強調,將加強稽查,若接待的旅行業蓄意調降優質行程團體接待品質,1年內將不得再申請優質行程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