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外勤人員統統加薪
官員指出,在各國的情報戰攻防上,金錢及美色是必殺的兩大招數,在中國經濟崛起後,兩岸攻防角色互換,我方人員頻頻遭到中國國安及情報人員不斷試圖用金錢及美色誘使上鉤,羅賢哲共諜案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先被中國官員設局並被拍到性交易照片,接著遭要脅洩漏台灣軍事機密,中方先後還交付羅賢哲十五萬美金的報酬。
此外,退役情報官陳蜀龍遭吸收後,將台灣情資交付中國官員,每件情資收受五千至一萬五千元人民幣不等的報酬,資深情報官員直言十分震驚及難堪,因為台灣情資竟然被以如此低廉的報酬給輕易外洩,顯示無論是現役或是退役的情報人員,都有強化心理建設的必要。
在加薪的幅度上,官員指出,情報機關派駐國外、中國及港澳地區的情報員,除現有待遇外,駐外國情報人員每月可多領一千美元的「情報工作津貼」,派駐在中國及港澳地區的情報人員,每月情報工作津貼更高,達到五千美元。
另在國內各縣市執行外勤情報的情報人員也獲加薪。官員說,在國內各縣市的外勤情報人員,已領有「情報職務加給」者,將可按原本數額再加三成;沒有領取情報職務加給的工作人員,每月則將發放「情報工作津貼」,金額依人員職等不同,每月可領五千至七千元。
他表示,國安局已在上月訂出駐外及駐各縣市情報人員待遇支給標準,適用於各情報機關,但仍以國安局及軍事情報局為主。
對於大幅調整外勤情報人員待遇,國安局說明,國安局執行情報工作相關預算均經法定程序辦理。國安局是依據國家情報工作法的規定、立法精神及立法院決議要旨,並考量各情報機關的工作態樣及待遇結構不同,訂定外勤情報人員情報工作津貼數額,或情報職務加給的加成成數,這是為了因應實際上的需要,絕無寬濫或是自肥之嫌。
國安官員說,外勤情報人員在執行任務時,因為很多工作有時效性,加上大部分無法取得單據報帳,往往要自掏腰包執行任務,早年曾有派駐美國的情報人員,因為要完成任務,竟然不惜變賣家產以達成任務,該情報單位事後雖發出大筆獎金,但仍難抵已支付出去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