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4歲的林昱廷與愛滋男,100年透過同志網站認識,林當天就到愛滋男租屋處聊天,林向對方借5000元,3天後林又到愛滋男租屋處,因愛滋男屢屢索債,還要求他與女友分手並希望肛交,林以「你有愛滋病」為由,只提供口交,並在愛滋男住處睡覺。
愛滋男趁林睡著,跨坐他身上試圖肛交,林被吵醒後,氣得將對方壓趴在床上,拿皮帶狠勒脖子到窒息,再將愛滋男身上現金10萬元、手機、筆記型電腦與觸控螢幕等3C產品搜刮一空離去。
被判無期徒刑
合議庭認為,林僅因債務糾紛、被霸王硬上弓,和擔心同志身分遭女友得知,就勒斃被害人,惡性重大,但考量林庭訊時坦承大部分犯行,未判處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