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60,373,272元(每股配發1.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547,263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91,210元,均採現金發放,與原帳列估列數並無差異。(2)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行訂定除息基準日,並依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計算配發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