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變更交易方法事宜。公告事項: 一、該公司2012年5月15日公告之20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因其新加坡簽證會計師
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經本公司依臺灣存託憑證上市契約準則規定
已公告其上市臺灣存託憑證及認購權證自2012年5月16日起列為變更交易方
法在案。嗣查依據該公司2013年2月28日依規定公告之2012年度未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合併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合併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加計資本
公積-發行溢價之合計數二分之一,核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之1第9項第
2款情事,爰對其上市之臺灣存託憑證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二、證券代號及簡稱:
(一)代號:910579
(二)簡稱:歐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