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484號判決2.事實發生日:102/02/27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不適用。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接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2年2月27日判決(101年度訴字第1484號)如下:有關本公司不服民航局依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1項第6款裁處本公司120萬元罰鍰之行政訴訟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