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劉伯舒局長表示,請各單位須提報環境教育時數之負責人應上網查詢環境教育申報系統,提早暸解其申報流程及規定,避免到了申報期限時無法申報,屆期未辦理者將裁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令其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1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環境講習。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您,今年度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成果申報方式有所異動,自民國102年2月4日(星期一)起,環境教育每年4小時填報(計畫提報及成果申報)已正式移轉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入口網(http://elearn.epa.gov.tw/declaration.aspx)。相關問題亦可洽詢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電話(02)27026472#1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