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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批提核四公投違法 政院否認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03.01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3.03.01 楊宗興、謝莉慧/綜合報導

行政院長江宜樺宣布將以公投決定核四續建與否,預計最快將在7、8月舉行全國性公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公投法》第13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因此質疑江宜樺已經違法,可處6個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因此要求監察院立刻進行調查。

不過,江宜樺下午在立院接受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的質詢時指出,當天他所說的是「行政部門願意接受核四公投的檢驗」,並非宣布核四公投,有文件為證,他也事先研究過公投法,行政院絕對沒有違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譴責江內閣玩弄公投法,以假公投護航核四。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指出,2008年的「台灣加入聯合國公投」,明明是民進黨經由公民連署提出,國民黨卻委託律師李復甸以違反《公投法》第13條提告,而李復甸目前已是監察委員,應該立即展開調查。

鄭麗君表示,《公投法》第13條指出,「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行政機關對此亦不得動用任何經費及調用各級政府職員。」她強調,《公投法》第52條明定,行政機關首長違反者可處6個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呼籲監察院進行調查。

潘孟安批評,江宜樺號稱是自由派學者,過去曾撰文批評民進黨提公投案,但現在已是最高行政首長,卻操弄公投,用詐術玩弄人民。

鄭麗君也說,江宜樺身為法政學者,應就核四、年金議題儘速召開國是會議,邀請社會團體及在野黨,共同面對討論,並進行社會議題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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